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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审核程序
2005-11-16 13:58  文章来源:延边州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一、审核依据

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贸易[2001]789号《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
二、审核条件

1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申请报告;

2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可研报告;

3、县市政府城市规划;

4、县市政府听证会议纪要;

5、县市政府意见;

6、其它相关材料。

三、审核重点

1、申请报告内容是否完整;

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名称、拟规划商业网点数量、业态结构、网点规模、业主条件等。

2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否可行;

·县市经济结构状况及发展水平评价

·现有商业网点数量、业种、业态、服务地域范围

·城市消费群体分布状况及购买力统计情况

·拟规划商业网点数量、规模、档次说明

·拟规划商业网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及投资者利益前景预测

·拟规划商业网点与结构调整要求分析

·拟规划商业网点与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分析

3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否符合审核依据;

4、县市政府是否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之中,其地位如何;

5、听证会审议情况是否规范。

重点查看城市规划、交通、卫生、环保部门、行业组织、消费者代表、神区组织及专家意见。

四、审核程序

1、申请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场流通处;

2、主办岗位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相应批文,报处长审核;

3、处长将审核批文报主管主任签批;

4、主办岗位将材料报省经贸委,并留两套材料由委和处分别存档。

五、审核时限

1、接到申报材料后,主办岗位三天内提出初步意见;

2、修订材料及审核工作一周内完成;

3、审核工作体现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的原则,并遵守审核程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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